食安新制/糖鹽茶十大民生物資 今起強制檢驗

嚴抓食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31)天再出招,正式公告即日起黃豆、玉米、小麥、澱粉、麵粉、糖、鹽以及醬油等8大民生物資,與茶葉輸入業者及茶葉飲料製造工廠,總共10大類的食品業者,要求實施「強制性檢驗」新制,每季至少須針對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一次檢驗,否則可依法開罰最高300萬。

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嚴抓食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31)天再出招,正式公告即日起黃豆、玉米、小麥、澱粉、麵粉、糖、鹽以及醬油等8大民生物資,與茶葉輸入業者及茶葉飲料製造工廠,總共10大類的食品業者,要求實施「強制性檢驗」新制,每季至少須針對原料、半成品或成品進行一次檢驗,否則可依法開罰最高300萬。

食藥署今天一口氣公告兩項食安新制上路,一項規定公告大宗物資「食品業者應將其產品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自行或送交其他檢驗機關(構)、法人或團體檢驗」;一項則是新增12類食品業者即日起實施食品追溯追蹤制度。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吳希文表示,這次公告新增的8類大宗物資及2類茶葉產品的食品業者,全國約有1700多家,即日起通通得實施強制性檢驗,頻率為每季至少一次,如果未依公告進行強制性檢驗,限期改正又不改正者,可處3萬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強調,經公告指定實施強制檢驗業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如果不做檢驗,情節重大者,還可以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的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以遏止再爆發食安風暴。

另食品追溯追蹤制度部分,業者也須於每月10日前申報上一個月的食品追溯追蹤資訊至食品追溯追蹤管理資訊系統「非追不可」,並應使用電子發票,以利一旦爆發食安事件,可以馬上抓到該負責的源頭及流向:衛福部公告要求12類產品及原已公告實施追溯追蹤制度的食品業者,包含:食用油脂、肉品加工食品、乳品加工食品、水產品食品、餐盒食品、食品添加物、基因改造食品原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