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新制火鍋湯底需標示 業者憂遭模仿

食安新制火鍋湯底需標示 業者憂遭模仿

出湯底用了哪些食材熬煮,添加風味調味料,同樣必須寫清楚。如果標示不實,最高可開罰400萬元,但業者擔心,湯頭的主要配方全公開,可能遭到有心人模仿。

肉片在火鍋湯中,來回涮個2、3下,超對味!食藥署新規定上路,火鍋業者從現在開始,都必須標明湯底主要成份。

蘿蔔、高麗菜、白菜和玉米,燉煮2小時,濃縮成清爽的蔬菜高湯;大紅袍辣椒、花椒、八角等香料,熬成紅通通的麻辣湯,湯底裡頭,不管用了哪些食材或風味調味料,都得透過菜單或者標示牌的形式,一一寫清楚。

麻辣鍋業者郭雅綾:「台灣還好,像中國那麼多山寨產品的話,我們是擔心人家去仿冒,如果仿冒得好也就算了,仿冒不好不是等於把我們招牌給砸了。」

民眾:「可以看一下你們的火鍋湯底標示嗎?」

就怕配方,被有心人偷學,業者配合新制,標出湯底成份,但只敢放在櫃檯,想看得先向服務人員索取,還規定不准拍照。

連鎖火鍋店長王筱晶:「客人都想要更加了解,享用上面也會比較安心。」

民眾:「這間店有不好的評價過的話,就是會特別去看一下。」

民眾:「姑且相信(標示內容)吧,(有標總比沒標好?)對。」

店家主動標明湯底,民眾多少比較放心,不過這項規定,目前只針對有營利登記的火鍋店,一般小吃店恐怕還無法可管。而業者一旦標示不實,最高可開罰400萬元,就是不希望2014年鼎王麻辣鍋湯頭造假的事件,再度重演。(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