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童9年嫁別人 男控詐欺不起訴

養女童9年嫁別人 男控詐欺不起訴

台北市一名40多歲的幼稚園余姓小開,11年前,跟幼稚園家長談妥,等8歲的女兒長大就許配給他,余姓少東因此支付女童的學費等開銷長達九年,沒想到女童長大後卻嫁給了別人,少東認為自己受騙,控告母女詐欺,但台北地檢署認定,婚約違反公序良俗,判決無效,也不會起訴這對母女。

張宇〈四百龍銀〉:「為了大哥要娶媳婦,沒錢的媽媽,收了四百個龍銀,讓她離開家。」

張宇這首歌曲,講述小女孩因為家中缺錢,被賣作童養媳,類似情節現在卻真實發生,台北市一名40多歲的余姓男子,負責管理家中開設的幼兒園,在11年前,認識家長紀媽媽,雙方談好等紀媽媽8歲的女兒長大就要嫁給余姓男子,條件是他必須支付女童的學雜費等開銷。

余姓男子欣然同意,殷殷期盼,還陸續借了好幾萬給紀媽媽,沒想到過了10年,他透過臉書,赫然發現當時17歲的紀小姐已經嫁做人妻,他覺得自己被母女兩所騙,依詐欺罪提告。

余姓男子鄰居:「他從日本回來就都在這邊幫忙,他很正常啊,放假日都打棒球,去河濱公園看他都在那裡,他的興趣就是打棒球,也不會跟人家去看電影。」

認識10多年的鄰居聽到都不敢置信,曾在日本求學,個性單純的余姓男子會捲入此事,不過,檢察官收案後,認為這種類似指腹為婚的約定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紀小姐要嫁給誰是她的戀愛自由,不涉及詐欺,做出不起訴處份。

記者vs余姓男子媽媽:「我們不可能啦,沒有不認識這個(女生),(不認識也沒聽兒子提起過)沒有。」

余姓男子的媽媽面色凝重,急忙聯絡兒子卻怎麼也聯絡不上,他沒想到一向木訥的兒子會有感情糾紛、金錢瓜葛,更沒想到自己差點就多了個小媳婦。(民視新聞 陳俐吟、陳奎宏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