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 被判有罪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 被判有罪

(法新社香港21日電)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因參與集會,今天被判有罪。這場集會導致香港發生大規模親民主抗爭。黃之鋒痛批此案是政治迫害。

黃之鋒與其他學生於2014年9月26日占領被稱為「公民廣場」的香港政府總部前廣場,警方後來朝群眾發射催淚瓦施,引發更廣大的抗爭。

黃之鋒21日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罪名成立。(譯者:中央社許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