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新泰合作 簡化東協投資系統

(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4日專電)馬來西亞、泰國和新加坡的金融監管局簽署諒解備忘錄,設立針對東協共同招股書或招債書的簡化審核框架,讓東協公司可跨境發售股票及債券,也率先批准5項基金跨境發售。

大馬證券監督委員會(SC)發表聲明表示,配合目前在大馬舉行的東協資本市場論壇(ACMF),證監會與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泰國證券與交易委員會(SEC)和新加坡交易所昨天簽署備忘錄,設立上述新框架,預料今年第3季可落實推行。

其中,最重要的備忘錄內容是馬新泰的監管單位,可合作審核跨境融資的申請,並在3至4個月內得到結果。除了特別用途公司(SPAC)、房地產投資信託(REITs)、商業信託及封閉式基金,所有公司均有資格申請跨境發股或發債。

同時,相關簽約國投資者,可在境內認購其它東協國家的投資產品。

聲明也透露,目前已核准5項符合資格基金,將率先在共同投資制度(CIS)下跨境推介。其中兩項由證監會核准,其餘3項則由新加坡金融監管局核准。另外,泰國證券與交易委員目前評估另一項基金的申請。10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