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國會議員參與國際談判 美、台憲法制度不同

記者胡健森/台北報導

總統馬英九今(16)日在國民黨中常會上表示,國際貿易談判過程中有國會議員參與,這是美國的制度,因為美國憲法明文規定國會負責「管稅」,但我國的憲法並未將這項權力歸給國會,還是行政權,一旦立法權凌駕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規定,將造成權責不明,制度變得混亂。

馬英九表示,兩岸簽署協議監督條例雖然已經在立法院付委,但尚未在委員會真正審查,他認為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應該採取合憲、務實、可行,如果放入了「兩國論」,不但不能監督,兩岸關係還會倒退。

馬英九說,國際貿易談判過程中有國會議員參與,這是美國的制度,美國憲法第1條第8項明文規定,國際貿易屬於國會權限,因為美國建國當初,很怕中央的權力太大,便將權力盡量分散,讓國會「管稅」,徵稅、關稅的權限在國會,行政部門雖然在憲法有外交權,但碰到國際貿易,權力還是回歸國會,因此美國總統歐巴馬必須要爭取國會授權。

馬英九強調,台灣的制度與美國完全不同,我們的憲法並未將這項權力歸給國會,還是行政權,因此應該符合憲法「分權」的制度,更不能溯及既往,否則以前簽訂的協議都是白簽訂了,但對於以前簽訂的協議可以檢討、改進,目前陸委會、海基會都有在做這項工作,能夠納入監督機制再加強也很好,但不要一下子卡死,造成什麼事情都不能做,這絕對不是對台灣有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