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報酬、無永久產權? 海外置產小心問題一大堆!

近年來台灣房市冷冰冰,讓不少民眾開始轉戰海外房產。不過糾紛時有所聞,有人抱怨買了海外不動產,付了錢卻找不到建商,或是買了房才知道只有買到使用權而沒有土地產權。消基會今(31)日列出5大面向的銷售陷阱與風險,包括經紀業者身分的適法性、銷售廣告的話術真實性、交易安全的把關、政策法令面的風險與其他像是匯率等因素,要民眾投資前一定要睜大眼睛!

記者許家禎/台北報導

近年來台灣房市冷冰冰,讓不少民眾開始轉戰海外房產。不過糾紛時有所聞,有人抱怨買了海外不動產,付了錢卻找不到建商,或是買了房才知道只有買到使用權而沒有土地產權。消基會今(31)日列出5大面向的銷售陷阱與風險,包括經紀業者身分的適法性、銷售廣告的話術真實性、交易安全的把關、政策法令面的風險與其他像是匯率等因素,要民眾投資前一定要睜大眼睛!

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表示,台灣高房價,政府持續打房,有些房仲業者為了另闢財路,紛紛引進海外房地產市場來國內銷售,再加上有些國家海外房價基期低,超低總價如100萬甚至不到100萬,容易營造出高報酬的美夢,甚至還有跨行經營海外房地產的現象,但這牽涉到經紀業者身分的適法性,業者是否為合法銷售公司、有沒有加入房仲或代銷公會,是否有不動產經紀人證照,如果有,有沒有繳交25萬元的營業保證金等等。

另外,廣告話術通常強調高報酬,還說保證賺取多少租金,但卻沒有說明是淨收還是毛租金,但其實修正的消保法規定10月1日將實施,不動產說明書不得記載房價有上漲空間或預測房價上漲的情況,像是「保證2年16%」、「6年6成淨收入」等字眼;至於交易安全部分,有沒有實價登錄的機制、有沒有履約保證都是問題;政策法令部分,其實有許多國家買房只有使用權,而沒有土地產權,並不是永久產權。

消基會秘書長盧信昌呼籲,政府面對銷售亂象應該要有更積極的作為,不要只是道德喊話或期待業者自律。相關部會應該要主動了解業界現況,針對海外不實廣告公平會應該要進行相關的糾正與裁罰,建議交易程序,可比照海外基金的模式進行管理。

消基會也呼籲經紀業者,針對海外不動產行銷時能提出完整的「中文版」報告,包括外國人的資格限制與保障、並由海外當地政府提出產權證明文件與國家產權保障法,另外土地的合法性與使用種類也應清楚說明。同時,若當地有都市發展的計劃也要詳盡評估分析。還有市場價格一定要由當地合格的鑑價師做估價,並與當地設立的台資銀行合作,來保障台灣買家的交易安全,否則想退場,錢匯不出來或許匯出來時已打了6折。

另外,盧信昌也提醒廣告代言人,一但建案出問題或涉及廣告不實,都需負擔民事連帶責任下的賠償。消基會建議消費者,買房一定要做足功課,千萬不可以道聽塗說,或輕信業者單方面說法,建議選擇合法的房仲業者來提供專業服務,若發生糾紛才可依照消保法來申訴,至於哪些是合法業者,消費者可以在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或是內政部地政司的全球資訊網內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