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涉逃漏稅案 彰檢裁定緩起訴

新頭殼newtalk2014.04.08 蕭維傑/綜合報導

彰化地檢署去年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意外查獲向大統長期採購西班牙進口橄欖油、葡萄籽油的頂新製油公司,涉嫌逃漏2億4000多萬稅金。彰化地檢署今(8)日偵查終結,針對被告魏應充裁定緩起訴,要求3個月內應繳緩起訴處分金1000萬元給公庫。

彰化地檢署指出,頂新製油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魏應充與會計陳錫勳,從2006年到2013年7年間,短開銷售額發票,金額高達7億3298萬元,逃漏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共2億4000多萬元。頂新公司除遭國稅局罰款1億5357萬餘元,魏應充與陳錫勳也被移送法辦。

不過,檢方審酌被告魏應充及陳錫勳均無前科,也在偵訊中坦承犯行,加上已繳清逃漏的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及罰金總計4億多元,裁定2名被告緩起訴。

彰化地檢署公布的緩起訴處分書指出,2名被告緩起訴期間都為1年,而魏應充需在收到緩起訴處分書3個月內向公庫繳交1000萬元,陳錫勳在緩起訴期間內不得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