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奶案二審宣判 伯母維持20年徒刑

引起社會關注的鹽奶殺嬰案,今天台灣高等法院仍判被告--鄒雅婷20年有期徒刑。鄒雅婷律師說,會繼續上訴,並且努力與被害人母親談和解,希望減輕刑度。 女嬰緗緗於在民國102年11月因高血鈉症死亡,檢方查出女嬰的伯母鄒雅婷因為和女嬰母親妯娌不和,4次在女嬰喝的奶粉內加鹽,依殺人罪嫌起訴。而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鄒女和女嬰母親雖有怨懟,但無深仇大恨,應沒有殺人的故意,依傷害致死罪判刑20年。而全案經上訴,高院合議庭宣判時指出,鄒雅婷上訴是希望減輕刑度,檢方上訴則認為鄒雅婷有殺人犯意,合議庭經審酌後認定一審對鄒雅婷量刑妥適。所以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