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晗涉來台非法打工 最長恐5年不得入境

鹿晗涉來台非法打工 最長恐5年不得入境

大陸藝人鹿晗日前來台拍攝真人實境秀節目,預定拍攝6天5夜,但昨天遭人檢舉涉嫌在台非法打工。移民署今天(3日)表示,鹿晗來台是持自由行觀光簽證,若確實有從事錄影等活動即屬違法,將可限令出境,且最長5年不得入境;移民署已聯繫上鹿晗的劇組,劇組表示鹿晗願意配合說明。 大陸藝人鹿晗日前持自由行觀光簽證來台,卻被檢舉拍攝實境秀節目,涉及違法打工,可能遭限令出境,並限期不得來台。 對此,移民署新聞及公關科科長徐健麟3日受訪時表示,鹿晗是5月1日持自由行觀光簽證來台,2日下午遭人檢舉來台從事與申請簽證不符的活動,移民署已聯繫上鹿晗的劇組,劇組表示鹿晗願意配合說明。 媒體報導,鹿晗2日已進行一整天的拍攝工作,徐健麟指出,若鹿晗確實有從事錄影或宣傳等活動,就違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移民署可限令他在一定時間內出境,且最短2年、最長5年不得入境。他說:『(原音)如果確定有在錄影或宣傳這些活動,就是有違反與來台目的不符的活動,限制入境最長5年。』 徐健麟說,鹿晗過去都是以短期專業人士從事大眾傳播活動的名目正常申請來台工作,鹿晗的劇組已知道違反相關規定,3日已停止拍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