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維護文化資產 文資局肯定

司法院所屬各級法院之辦公廳舍,有部分是接收自日治時期之建物,部分廳舍甚至已超過百年歷史,其中,位於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之司法大廈及台南地方法院舊廈,為司法院所屬「唯二」的國定古蹟。時至今日,不論有形、無形文化資產之保存維護日益受到國人重視,司法院與所屬法院近年來對於擁有之古蹟建築等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不遺餘力,且每年均編列有維護預算,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對於司法院與所屬法院保存維護古蹟之努力與用心,給予高度肯定,也是各政府機關及民間保存維護文化資產的典範。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表示,過去幾年,關於國定古蹟司法大廈與台南地方法院舊廈進行古蹟修復暨活化再利用之施工計畫,均會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規定,事先送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審查,司法院與所屬台南地方法院,可說是執行古蹟文化資產修復與保存維護的模範生,值得各政府機關學習。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今年辦理的第四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經聘請學者專家評審,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舊廈獲「保存維護類」榮譽,台南地院院長並代表接受陳建仁副總統頒獎表揚。 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舊廈之修復與活化再利用,在司法院大力支持下,共費時三年五個月、斥資近二億元,於一○五年十一月竣工啟用作為司法博物館,並開放民眾參觀舉辦之司法常設展及各項展覽;司法院對於國定古蹟司法大廈,近幾年來也編列數千萬元預算進行修復與保存維護,司法大廈現做為司法院、公懲會及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等機關之辦公廳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