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認定,前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當年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時,在富商翁茂鍾勞動服務案時安排他進麻豆分局佔「爽缺」,並收取襯衫,其後翁茂鍾又勾結警方造假2196小時的勞動紀錄。監察院將周章欽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第一審判他罰俸1年,周上訴第二審要求改判不受懲戒,職務法庭第二審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富商翁茂鍾因炒股案被判易服社會勞動,涉嫌假造勞動紀錄。監察院通過彈劾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一審判決周章欽罰俸1年,二審今天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