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富二代宋志宏,16年前以水管抽打、電擊等兇殘手段,將黃姓同居女子凌虐致死,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判他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為,宋志宏主動打11
北市一名富少宋志宏,2008年底曾與兩名女友在新北同居吸毒,將其中一人以水管抽打、電擊、撞牆等兇殘手段凌虐致死,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將宋男判無期徒刑,經上訴改以傷害致死罪判15年6月徒刑定讞,2020年宋男假釋出獄,本月16日竟上網邀約嫩妹開毒趴,士林警分局將其逮捕,宋男還搬出媽媽向警方求情,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假釋恐被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