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發布「懸紅」通緝令後,港府再對羅冠聰、劉祖廸等6名在英港人施加進一步限制措施,包含撤銷護照,且禁止任何人為其提供租屋和資金。國際人權團體批評港府「無恥」;劉祖廸則稱此為另一起「跨國鎮壓」例證。
這是疫情過後我第二次來到香港,街上的車水馬龍依舊,耳邊多了操中國口音的遊客,而以往不時聽見的台灣腔,幾乎消失了。
(中央社記者陳韻聿倫敦1日專電)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23條立法)3月生效,進一步壓縮香港自由民主。維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告訴中央社,英國應考慮取消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外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