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韻聿倫敦1日專電)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即基本法23條立法)3月生效,進一步壓縮香港自由民主。維權組織「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告訴中央社,英國應考慮取消香港駐倫敦經濟貿易辦事處的外交待遇。
3月10日是西藏抗暴日,源於1959年3月10日,西藏首府拉薩發起萬人示威,卻慘遭中國血腥鎮壓,第十四世達賴喇嘛也因此流亡印度。台灣自2004年起,每年於西藏抗暴日前後發起遊行,而自2017年起,在台港人團體「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馮詔天也默默走在隊伍當中。
再強調一次,基本法 23 條在我眼中並非為仍身處香港的人而立,畢竟,香港在「國安法」的「眷顧」下,媒體被統整成「一言堂」,只說政權想聽的聲音;立法會被「完善」,議會內只有政權喜歡的民意代表。一項又一項惡法、中港融合法案一一被通過,市民又擔心受到「國安法」折磨,一切縱然敢怒亦不能言。然而,「基本法 23 條」是要讓海外的異見者「收口」﹐當中包括的是流亡境外的異見人士。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及特首李家超多次強調「 23 條」要對付流亡者,但問題是按道理流亡者人在外,基本上只要流亡者一日不回港,港府就不能怎樣。然而,「 23條」偏偏想出兩種方法守株待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