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公平交易委員會今(11)日指出,小行星公司及合晶公司銷售的產品「iNO太空人律動機」出現熱銷情況,宣傳廣告卻誇大不實,容易誤導消費者,違
(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1日電)小行星公司及合晶公司銷售的產品「iNO太空人律動機」熱賣,宣傳廣告卻誇大不實,容易誤導消費者,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公平會委員會議決議,處小行星公司及合晶公司各新台幣90萬元罰鍰。
公平會11日表示,小行星公司及合晶公司銷售「iNO太空人律動機」商品,廣告刊載「1分鐘垂直運動600下,運動效率超越跳繩每分鐘60下」、「這個球已經跳48小時沒有掉下來了」、「站著律動15分鐘=走路8公里」等語,並無學理或事實根據,違反《公平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小行星公司及合晶公司各新台幣9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