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簡稱:醫預法)於今年1月1日施行,為保障病人權益,促進醫病和諧,建立「非訟化」醫療爭議處理,是訴訟外處理機制的新里程碑!遇到醫療爭議,民眾可以「不用打官司」解決紛爭,醫療機構在醫療事故發生後,須提供即時關懷,民眾可向衛生局申請「調解」,「醫療爭議調解會」提供專業調解,促進對話。參與醫療爭議調解完全免費,「醫療爭議關懷疑中心」可提供醫病溝通疑義及醫療爭議諮詢。民眾在「醫療爭議調解會」成立調解,調解結果送法院核定,與民事確定判決同一效力,比一般訴訟省時、省錢!彰化地檢署自106年1月起,即與彰化縣衛生局辦理「多元...
羅省婦女新運會近日舉行「2024年春節聯歡宴會」,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副處長張正育、秘書車懿恬、洛僑中心副主任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