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11/12)透過新聞稿表示,原環保署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利用其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女性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廠商女員工進行多次性騷擾行為,為性騷擾慣犯。於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監察院已於11月5日12位審查委員全數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今(12)日指出,前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長李健育,在職期間多次性騷擾女部屬、訓練班女學員及外部廠商女員工,監察院審查後,通過由監委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提出之彈劾案,全案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痛批,該人為性騷擾慣犯,其行為時間之長、次數之多、範圍之廣,已令人咋舌,於監察院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2日電)監察院今天說,原環保署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性騷擾女部屬、訓練班女學員及外部廠商女員工,是性騷擾慣犯,監察院詢問時仍狡辯、毫無悔意,監察院全票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