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修例示威衝擊立法會事件中,12名暴動罪名成立的被告在週六(3月16日)判刑,分別被囚4年6個月至6年10個月。此案是香港立法會第一次遭到佔領,也是眾多反修例運動相關的暴動案之中,獲刑最重的案件之一。
...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案最為矚目。藝人王宗堯在沒有任何暴力行為情況下遭重判逾6年,而林卓廷作為事件中的受害人,被打至流血,不單止成為被告,竟然在庭上遭到主審法官的挖苦及嘲諷。 不合普通法量刑原則及比重 王宗堯案中,暫委法官李志豪最終判處藝人王宗堯等數名被告4年半至6年10個月的監禁刑期。公眾關注的其中一點是數名被告並沒有任何破壞的行為,他們只是在現場逗留,以及發表政治意見。縱然他們是非法闖入,數年的監禁已經嚴重違反普通法的量刑原則。反觀2019年7月21...
...入獄6年半到7年。在因為認罪等各種理由而減刑後,實際刑期將稍微縮短,從54個月到82個月不等。 和這12人一同遭到指控的2名前記者並未被判處暴動罪,但因「進入或留在立法會會議廳」,被處以最高1,500港元(190美元)罰款。 區院暫委法官李志豪今天強調了這起立法會衝擊案的象徵意義、以及它對社會的「持久影響」。 李志豪表示,除了對這棟建築的實際損害之外,本案還有一個象徵意義,那就是挑戰香港政府、甚至是削弱其治理。 這些被告在宣判後被帶離法庭時,向法院的旁聽席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