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光金控副董事長李紀珠指控,已故前新光金獨董李勝彥從2018年3月起就不斷用偏激言論詆毀她並拒絕溝通,還提出刑事告訴並向金管會檢舉等,造成她身心痛苦。李紀珠提告求償300萬元,李勝彥於2022年過世後由家屬繼承訴訟,士林地院認定李勝彥說法悖離事實,顯為惡意評論,判遺孀及一雙兒女在遺產繼承範圍賠償200萬元,另須在3大報刊登勝訴啟事。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