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長鍾東錦於2022年12月底,遭控其競選幹部涉嫌賄選,苗栗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苗栗地院合議庭認為,無證據證明鍾東錦買票,判決鍾東錦勝訴,檢方不服上訴,昨(13日)台中高分院判決出爐,維持一審原判,全案定讞,鍾東錦當選有效。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苗栗縣長鍾東錦2022年縣長選舉期間,大湖鄉競選總部主委被控以現金買票,鍾東錦被檢察官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一審以無法認定鍾賄選予以駁回,案經檢方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後,今天(1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鍾東錦確定當選有效。
苗栗檢警調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查辦大湖地區賄選案,對縣長當選人鍾東錦提起當選無效民事告訴,台中高分院13日上午11時宣判,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鍾東錦當選縣長有效。鍾東錦獲悉判決結果說,感謝地院及高院的法官明鏡高懸。
苗栗縣長鍾東錦2022年縣長選舉時,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陳姓主委賄選被查獲,苗栗檢方對鍾東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一審判決駁回,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3/13)宣判駁回,全案確定,鍾東錦當選有效。對此,鍾東錦感謝司法還他公道,他會更努力為苗栗鄉親做事。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3日電)苗栗地檢署111年選舉偵辦大湖鄉「四合一」賄選案,對無黨籍苗栗縣長鍾東錦提當選無效之訴,苗栗地院一審判決駁回,經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今天宣判駁回、當選有效,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