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明知鄉公所無機要人員職缺,為了要安插自己人潘姓男子任機要職,竟然聘任潘男擔任鄉公所臨時人員,再進用臨時人員陳男擔任機要,而陳男領取的薪資差額則由潘男領取。
...鄉公所已沒有機要人員職缺,且潘男高職畢業並未有相關職務經驗,不符合聘用規定,當時僅以臨時人員聘用,同時並進用殯葬管理所的陳姓臨時人員為機要課員,將陳男聘用為機要課員的差額薪資給潘男領取。 屏東檢方今年三月發動搜索後,認為潘和源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但法院諭知潘和源等人,分別以新台幣三十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均遭駁回。 屏東檢方於四月二十五日再度發動搜索,補強證據,認為潘和源涉貪污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
...26日因涉案遭屏東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指派縣長室前祕書吳志江代理鄉長,交接典禮訂於4月30日下午1時30分在新埤鄉公所舉行,由縣府民政處主持、監誓及主計處監交。 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今年3月遭檢方偵辦涉涉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圖利罪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偵辦,屏東地院當時裁定3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後遭駁回,檢方鍥而不捨,在蒐證1個月多後,4月25日再發動搜索帶回潘和源,26日向屏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中央社記者黃郁菁屏東縣29日電)屏東縣新埤鄉長潘和源涉貪污罪嫌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屏東縣政府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指派吳志江代理鄉長,明天舉行交接典禮。
(中央社記者李卉婷屏東縣26日電)屏東新埤鄉長潘和源聘潘姓男子為公所臨時員,再進用陳姓男子為機要課員,其薪資差額由潘男領取,屏檢偵辦以貪污罪嫌聲押,法院今天裁定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