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每天產生280噸垃圾,多委由新竹市和苗栗縣焚化爐代燒,縣議員蔡蕥鍹20日質詢指出,苗栗縣要求新竹縣底渣回運量由15%暴增至60%,再加上焚化再生粒料15%,導致今年需增編5600萬元做為回運底渣及再利用經費,是不平等條約。苗栗縣環保局則強調,議員質疑是去年情形,早已改為回運15%焚化再生粒料及5%飛灰穩定化物。
...穩定後掩埋」方式處理,未來如以「水洗」方式處理,再製成水洗灰產品,經檢驗合格進行再利用,將為高雄市資源循環零廢棄之減碳策略再跨出一步。(見圖) 環保局今(三)日指出,廢棄物進入焚化爐燃燒後會產出底渣及飛灰,底渣的部份製成為可再利用的「粒料」,環保局已做到100%的「去化、再利用」;唯獨飛灰必須固化穩定化後,以掩埋方式處理;換言之,飛灰是「垃圾零廢棄」的最後一哩路,該案推動的「飛灰水洗再利用」可減少石灰岩等天然原料的開採及碳排等環境負擔...
...灰,目前都是以「穩定後掩埋」方式處理,未來如以「水洗」方式處理,再製成水洗灰產品,經檢驗合格進行再利用,將為高雄市資源循環零廢棄之減碳策略再跨出一步。 環保局指出,廢棄物進入焚化爐燃燒後會產出底渣及飛灰,底渣的部份,製成為可再利用的「粒料」,環保局已做到100%的「去化、再利用」;唯獨飛灰必須固化穩定化後,以掩埋方式處理;換言之,飛灰是「垃圾零廢棄」的最後一哩路,本案推動的「飛灰水洗再利用」,可減少石灰岩等天然原料的開採及碳排等環境...
[周刊王CTWANT] 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祕書蔡政勳表示,竹南焚化廠燃燒後的底渣處理標案,去年初因無廠商投標,因此將底渣暫置頭份掩埋場,為避免底渣處理不順遂,影響焚化廠穩定操作,擇定與新竹縣垃圾處理區域合作行政契約書第9條回運方案,回運底渣60%及5%的飛灰穩定化物。去年8月完成底渣委...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20日電)民進黨新竹縣議員蔡蕥鍹今天質詢說,竹縣垃圾委外焚燒但底渣流向不明,應交代清楚,縣府說,焚化底渣依規處理,如製成符合標準的焚化再生粒料運用於工程中。
基隆市政府與永盛開發公司因廢棄物處理費用糾紛對簿公堂!基隆地院日前審結此案,認定市府敗訴,須支付永盛公司2021年2月至9月間的廢棄物處理費,總計新臺幣2418萬餘元。永盛開發公司於2008年至2023年間,與基隆市政府簽訂「基隆市鼓勵民間機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BOO設置計畫」契約書。雙方在2021年協議後,確認該年度處理費為每公噸新臺幣1582元,同年2月7日起至9月16日止,永盛公司共處理焚化底渣1萬5783.8公噸。
...並審慎處理。 二、後續基隆市環保局要求永盛公司依約處理一點五萬噸底渣,經永盛公司提出「天外天掩埋場暫置區之底渣分選再利用計畫書」經核定同意後開始作業,並於一一一年處理完成,並於林前市府時代核定。惟經議會討論及檢討,對於永盛...次採樣檢驗,結果確認不合格,故將該筆委託處理費暫停撥付。 三、本案依法院判決基隆市政府敗訴之理由,因暫存焚化再生粒料下方本為掩埋場,且無法排除有天氣、人為因素而導致雜質混入。經市政府與律師討論後,尊重法院判決...
永盛開發公司2022年依約向基隆市府申請廢棄物處理費新台幣2418萬餘元,並按照市府要求先行給付回饋金305萬餘元,卻遭市府以底渣再生粒料不符標準為由拒付款項,因而提告。基隆地方法院判決市府敗訴,並須支付全額處理費。
在2021年間,永盛公司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因為正在進行設備整修,暫停處理基隆市政府交付的底渣,但雙方為了該批灰渣的處理產生分歧,經基隆地院審理終結,認定市府敗訴,須全額支付垃圾處理費。基隆市政府6日表示,這次的訴訟是前市府作為,且與市府不與永盛續約無關。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基隆5日電)永盛開發公司2022年向基隆市府申請2418萬餘元廢棄物處理費,並先給市府305萬餘元回饋金,市府以底渣再生粒料不符標準為由拒付,廠商提告。法院判決市府須支付全額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