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國民法庭今年3月審理「神岡桶屍案」,認定酒店妹蔡嘉樺殘殺男友後用水泥封屍棄置在神岡閒置廠房,依殺人、棄屍等罪名重判27年半,成為《國民法官法》上路以來,首起沒有直接證據的殺人案。二審台中高分院今年7月間認同國民法官判決,駁回上訴,而最高法院日前駁回蔡嘉樺上訴,全案定讞。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曾在2年前震驚社會的台中市神岡「桶屍奇案」,失蹤3年的陳姓男子於2022年10月被發現陳屍在神岡區某閒置工廠內裝滿水泥的塑膠桶內,檢方抽絲剝繭查出陳男生前在酒店上班的女友蔡嘉樺(35歲)涉有重嫌,經掌握她租用廠房、購買電鑽工具、防水墊、塑膠袋等相關證據後,依殺人等罪起訴蔡女。蔡女一審被國民法庭重判27年6月,台中高分院7月17日駁回蔡女上訴,維持一審原判,最高法院今再駁回李女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