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前鄉長許秋澤,任內利用鄉公所招募2名清潔隊員,收取100萬賄款。另外,在疫情期間辦理口罩採購案,授意鄉公所主秘和科長協助特定業者得標圖利廠商。全案二審許秋澤依貪污罪名判處7年徒刑、褫奪公權
前國民黨新竹縣新豐鄉長許秋澤,涉嫌收賄百萬讓2鄉民錄取清潔隊員;他還在疫情期間指示部屬在採購醫療口罩等標案時,洩漏標案資訊並更改評分,護航廠商得標。新竹地檢署依貪污罪起訴許秋澤及2部屬,許秋澤認罪且繳回百萬贓款,一、二審均判7年、褫奪公權4年。許秋澤上訴最高法院失敗,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