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大法官28日以6票對3票裁決,聯邦檢察官對參加2021年1月6日國會暴亂暴徒祭出妨礙公務程序(obstructing an official proceeding)罪名是過度起訴。前總統川普與大約350名參加國會暴亂群眾都遭到相同罪名起訴,「費雪訴美國案」(Fischer v. US)判例影響重大。 前任賓州警察費雪(Joseph Fischer)參加國會暴亂而遭起訴後,對於妨礙公務程序罪名提出質疑。辯護律師指出,費雪雖然參加華府橢圓形草坪(Ellipse)的集會,但沒有參與攻占國會大廈的首波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