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MeToo爆發至今一年有餘,性暴力倖存者的故事迅速走入公共視野,又被淡忘。事實上,就在公眾記憶逐漸模糊的時刻,許多倖存者們遭提告,此刻正經歷訟謗之苦、司法煎熬。女演員Mia去年6月指控男演員黃健瑋曾在她服用史蒂諾斯藥物後,對她乘機性交,10月遭黃健瑋提告妨害名譽。今年8月,北檢認為Mia發文內容詳細、也提出就醫證明及處方箋,加上數名親友作證,綜合審酌,認定Mia發文內容是根據親身經歷發表評價,全案處分不起訴。罕有人知的是,黃健瑋對此不服,聲請再議。截至截稿,結果尚未出爐。「說出真實經歷」之後,一個台灣女生可能經歷...
女演員Mia唐宛彤,因去年6月指控男演員黃健瑋對她乘機性交,10月遭黃健瑋提告妨害名譽,全案不起訴。不過,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唐宛彤在去年決定將此事公諸於世之前,她曾向父母表示自己被侵犯的沉痛往事,沒想到母親勸她這種事「不會有好下場」,唐宛彤也痛心問母親:媽媽,妳被強暴過嗎?
演員Mia唐宛彤去年在「#Me too」爆發期間,指控男演員黃健瑋多年前,曾在自己服用安眠藥時,趁機性侵她,而男方否認,告Mia提告妨害名譽,全案不起訴。然而,Mia向《鏡週刊》表示,在她尋找證人期間,有戲劇圈朋友警告她「不會有人相信妳」,幸而有兩位北藝大校友挺身而出,表示她們在校期間也有遭到黃健瑋不同程度性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