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士林地院法官陳梅欽涉嫌詐領6136元加班費、帳戶另有超過1537萬多元不明財產未能合理說明,士林地檢署2021年將他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案件纏訟3年,一、二審都不認為他有詐領加班費的犯意,且認為檢方依他虛報加班費要求交代財產來源,不符合構成要件,加上他也沒有出現顯然不相當的收入金流,因此判無罪。最高法院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0日電)前士林地方法院法官陳梅欽被控詐領加班費新台幣6136元,另有1537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一、二審均獲判無罪,日前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陳梅欽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