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環南市場肉販強行替牛隻灌水,再送往桃園市屠宰場屠宰,遭農業部裁罰3萬元,桃園市動保處也將開出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動保團體指出,《動物保護法》第10條僅禁止屠宰場內灌水行為,且無罰則,呼籲農業部修改動保法相關條文,加重處罰。農業部回應,依現行法規,業者5年內再犯將以刑罰處理,恐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其嚇阻力已比動團訴求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