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召開第二次會議,該小組召集人白委林國成、藍委魯明哲共同提案,要求NCC提供《鏡電視》相關資料,魯認為,NCC以憲法拖延,但很多資料上會期就提供給立委或公開在網路,NCC行為傲慢、藐視,表明就是要撐到31日調閱小組運作期限,因此提案要求再提供,最終以7比6通過,要求NCC在3天內,將資料送到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