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改制前的台北縣汐止市長黃建清,違法核發「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派下全員證明書給蔡宏昇,讓其獲得土地補償費用6684萬餘元,全案歷經法院纏訟17年終於確定。最高法院10日認定,黃建清的犯罪事證明確,依圖利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定讞,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前台北縣汐止市長黃建清涉及「祭祀公業保儀大夫」案,高院更三審依圖利罪判處黃建清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