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山林城上城案 黃景泰涉貪起訴

中國時報【黃靖惠╱基隆報導】 前基隆市議長黃景泰上月28日因多件貪汙案,被基隆地院判20年有期徒刑,他又涉刁難「甲山林城上城」建案水土保持及環評,收受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704萬元賄款,檢方昨日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黃景泰及祝文宇。 檢方表示,民國99年間黃景泰擔任議長一職任內,因發生國道3號走山意外,黃景泰在開議期間針對市府提出質疑,為何同意「甲山林城上城」建案在走山的國道鄰近區域開發,並不斷刁難建商,要求建案改善建案水土保持、環境影響評估、樣品屋違規使用及巨石危害等問題。 檢方調查發現,黃景泰在議會成立專案小組,提案在建商拆除違建樣品屋及水土保持計畫核准前,要求市府勒令甲山林建設停工。同時市府要求甲山林清除麥金路上的三民國宅旁危石,並維護防災水保施工安全,但因三民國宅里民要求每人150萬元,建商無力支付且「城上城」建案已開始預售,若無法如期完工,將賠償1927戶,逾4億多元。 為使建案如期完成,甲山林董事長祝文宇透過友人前考試院長關中牽線,多次與黃景泰餐敘。而祝文宇請求黃景泰協調三民國宅里民補償金從150萬,壓低至50萬元整,但黃景泰假藉小孩學區之名,須居住「東方帝景」大樓為代價。 檢方指出,祝文宇從民國100年起,免費提供黃景泰居住在「東方帝景」,並陸續替黃景泰支付「東方帝景」租金共計104萬元,而黃景泰也為競選市長,先後與祝文宇達成行賄共識。 爾後,黃景泰有意競逐103年基隆市長選舉,為壯大個人聲勢,舉辦黃色小鴨展覽,遂要求祝文宇贊助展覽經費1000萬元;而祝文宇也先後在102年及103年各付300萬元,以表達酬謝之意。 基隆地檢署昨日偵查終結,認為黃景泰憑藉職務之便,收受704萬4000元,又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官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