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罪是否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一直以來備受爭議,媒體人馮光遠、作家張大春等人因涉犯公然侮辱罪遭判刑而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天(4/26)下午3時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認定公然侮辱罪合憲,但範圍應受限縮。
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等人,曾因公然侮辱罪被判刑,認為違反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如今憲法法庭宣判結果出爐,認為沒違憲!但大法官認為,並非所有案例,都該用公然侮辱判刑,將限縮這條罪的適用範圍,未來罵人髒話也不一定有罪。
公然侮辱罪是否除罪化,爭議已久,包含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都曾因涉犯公然侮辱罪被判有罪定讞,跟其他民眾、法官共聲請33件相關釋憲案,主張刑法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違憲,但憲法法庭審理後,今(26)
社會中心/李豫翰、陳聖翰 台北報導用冒犯性的言論,去評論他人,可能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像是媒體人馮光遠、作家張大春等人,都曾經觸犯這條法規,被判拘役或罰鍰,但他們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言論自由〞等保障,聲請釋憲,判決結果出爐,認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需限縮範圍。
作家張大春罵已故媒體人「腦袋裝屎」、媒體人馮光遠辱國民黨大老金溥聰「下流胚、爛咖」等,被依公然侮辱罪判刑定讞,但張大春、馮光遠及法官在內,共有31個案子認為爆粗口不該背刑責,聯手提釋憲要求除罪。憲法法庭去年底開庭激辯,大法官們經過4個多月腦力激盪後終於得出結果,答案將在今天下午3點正式出爐。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刑法「公然侮辱」罪是否侵害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憲法法庭26日下午3點宣示判決。此案由一朱姓保險員因辱罵網友被訴,併案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被判有罪定讞,認為公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刑法「公然侮辱」罪是否侵害憲法保障之言論自由,憲法法庭26日下午3點將宣示判決。次案由一朱姓保險員因入馬網友被訴,併案作家張大春、媒體人馮光遠被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媒體人馮光遠、作家張大春等涉及刑法公然侮辱罪遭判刑,他們認為公然侮辱罪侵害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去年12月進行言詞辯論後,訂於今天下午3時宣示判決。
【記者黃啟明台北報導】憲法法庭26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限縮於對於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造成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損害。刑法第309條第1項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6日電)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但限縮於對於他人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造成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損害,且經權衡非有益於公共事務思辯等而不具正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