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監理站於113年5月30日辦理酒駕再犯專班道安講習,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應邀前往針對酒駕肇事與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授課。駕駛人在酒精催化下,容易影響行車判斷力、降低警覺性、延長對道路事件發生之反應時間。111年1月24日修法後酒駕罰則更重,包括酒駕累犯累計期限延長至10年並得公布姓名、照片,酒駕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人死亡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為了讓這些酒駕再犯人員了解酒駕的嚴重性...
...懲處。 球迷:「要開除吧,就是要對自己負責,因為畢竟是公眾人物。」 球迷:「酒駕就是不行。所以我覺得不管他是球員,還是一般民眾,我個人覺得喝酒就不要開車。」 根據中華職棒酒駕加重懲處新制,禁賽10場起跳,罰款12萬起,最重可以禁賽40場,罰款48萬元。邱丹還得面對公共危險的刑責,最重要是形象大傷,也恐怕重創職棒生涯。 ●東森新聞關心您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近年國道掉落物品傷人事件頻傳,今年四月國道三號一轎車遭前方不明鐵器掉落物砸重,擋風玻璃被砸出大洞,所幸無人傷亡,驚悚影像曝光。不過,依照目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針對掉落物品罰則僅最高罰1萬8000元罰鍰,致死傷最重吊銷駕照,無法有效遏止,立法院法制局最新報告建議,可參照日本以重罰遏阻貨車裝載不穩妥情況,除罰金外也要處以徒刑。
...不會因喝酒而惹禍或遇警酒檢,因而酒駕上路。 喝酒是個人之事,但酒駕涉及他人生命安全,便是嚴重的社會議題,必須嚴肅面對。近年來台灣因酒駕致人於死及傷的新聞屢見不鮮,受者家屬及社會大眾無不大聲疾呼政府必須嚴懲酒駕,政府也立法加重刑責,並大力宣導「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但任受害者和政府喊破喉嚨說破嘴,酒駕者不聽就是不聽,依然喝了酒就把這些警示置諸腦後,造成他人的傷害。 日前台北市一名蘇姓男子夜間駕車沿連接內湖、南港的成美橋往北行駛...
員警知法犯法,還想私了!桃園平鎮日前,有轎車追撞單車騎士,肇事吳姓駕駛是員警,居然被發現酒測值高達0.68,他第一時間想私下和解,但車禍旁就是派出所,而且兩名騎士都受傷送醫,掩蓋不了被通報,這名員警曾辦過市值千萬的大麻工廠案,如今不只被記大過,還被移送法辦。
去年4月在新北市汐止火車站外,一名外送員跟排班運將起口角,當場勒斃對方,事後辯稱自己喝醉酒斷片,不記得過程,但國民法官審理,認為他可以自己選擇要不要喝酒,因此不給予減刑,判刑13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