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局少年隊驚傳員警涉貪瀆,台中檢方偵辦田姓及張姓員警以浮報、虛報器材費用發票,詐領刑事辦案工作費。檢調搜索少年隊及田等住處,據了解涉貪總金額約5萬元,10日訊後,以田、張及洪姓、黃姓業者等4人涉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各以10萬、10萬、6萬及3萬元交保。
圖說一 台中市警局少年隊二警佐,在監視器材業者配合下,開不實發票涉詐公費,遭搜索偵訊後交保。(記者孫義方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