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登 (3680-TW) 今 (2) 日公告,美商英特格 (Entegris, Inc.) 原在去年 9 月以公司為被告,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侵害專利權訴訟案」,不過,英特格自行具狀向該法院撤回起訴,因此本案終結。
高雄老字號「徐泰山汕頭火鍋」,在地經營48年,已經傳承到第二代,不過「泰山」這個名字,被上市公司「泰山企業」控告侵權!一審判決,徐泰山火鍋要更改商標,還要賠償96萬,二代負責人出面喊話,兩年多前已經釋出善意,更改商品名稱,將會再提出上訴。
高雄在地的「徐泰山汕頭火鍋」,以獨特扁魚湯頭聞名,經營邁入第48年,不僅有3家實體門市,還跨足網路商城,近期業者計畫將特色鍋物組合包上架香港超市販售,然而,這也引起國內知名食品大廠「泰山企業」不滿,主...
南部中心/黃美慧、廖錦雄 高雄市報導高雄徐泰山汕頭火鍋以獨特扁魚湯頭聞名,不只有三家實體門市,還跨足網路商城,但沒想到,就因為大舉銷售料理包,惹怒國內知名食品大廠,主張泰山已是註冊商標,以撞名為由提起商標訴訟,一審判決徐泰山火鍋敗訴,老字號餐廳必須改名,未來也禁用泰山兩字行銷。
高雄市在地的「徐泰山汕頭火鍋」,以獨特扁魚湯頭聞名,經營邁入第48年,不僅有3家實體門市,還跨足網路商城,近期業者計畫將特色鍋物組合包上架香港超市販售,然而,這也引起國內知名食品大廠「泰山企業」不滿,...
南部中心/黃美慧、廖錦雄 高雄市報導高雄有家經營半世紀汕頭火鍋,以獨特扁魚湯頭聞名,不只有三家實體門市,還跨足網路商城,但沒想到,就因為大舉銷售料理包,惹怒國內知名食品大廠,主張泰山已是註冊商標,以撞名為由提起商標訴訟,一審判決火鍋店業者敗訴,必須改名,現在火鍋店招牌多了個徐字,網路商城也改用徐泰山三個字。
高雄「徐泰山汕頭火鍋」,經營到第二代,有4-50年歷史,不過「泰山」這個名字,遭上市公司「泰山企業」控告侵權,一審判決徐泰山火鍋要賠償96萬,必須更改商標。
聯亞生技集團經營權糾紛持續將近2年,如今戰火再起!創辦人王長怡與女兒胡世一再度互槓,本刊調查,這回胡世一有備而來,近期已陸續取得聯亞生技上層境外公司主導權。
請各位先想一個問題:為何要盤點營業祕密?依照筆者從事司法實務與輔導營業祕密保護制度的經驗,企業若不進行盤點,將導致員工洩密的風險大增!
證據的真實性及同一性,在司法程序中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以往即便是證據一開始被查封,在法院審理時也時常遭到質疑其真偽,尤其的數位證據,更是被懷疑遭到竄改、變造,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司法聯盟鏈共同驗證平台」在今年4月1日正式啟動,利用區塊鏈難以竄改、不可否認性的技術,鏈住數位證據的同一性,同時藉由提供檢視證據保管鏈機制,增強人民對司法系統的信任。
觸控晶片廠商義隆電(2458)表示,20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對敦泰電子(3545)提出侵害專利權告訴。義隆電發現,市售筆記型電腦中搭載敦泰電子所製售之觸控晶片,經委任專利師事務所判斷,已落入義隆電所擁有之專利範圍中。
(中央社記者曾仁凱台北19日電)連接器股王嘉澤今天公告,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民事起訴狀,安矽思科技公司(Ansys)要求新台幣2625萬元的侵害著作權損害賠償。
...力量。 未來,「司法聯盟鏈」可適用於刑事、民事及行政等司法領域。目前除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自一一三年四月一日起將扣押「雲端證據」於「司法聯盟鏈」進行存證外,也規劃運用於數位卷證、硬碟映像檔及數位鑑識報告及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行政訴訟)之電子送達裁判書正本等。「司法聯盟鏈共同驗證平台」正式啟用後,代表司法科技領域的重要進展,期待促進人民對司法信任,實現司法公正的目標。
台塑集團旗下的南亞科技(2408)李姓資深工程師,於2016年間擔任錦興廠小組長期間,明知南亞科自美光引進20奈米DRAM晶圓製程技術,為了跳槽中國紫光半導體竟截圖和列印同仁介紹新製程的投影片,甚至趁假日到公司將檔案印出來熟背,但2017年初他搭機前往中國面試卻失敗,還挨告竊密。一、二審認定他意圖域外使用而重製,依《營業秘密法》判1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台廠觸控晶片專利戰起!曾經告贏蘋果的觸控IC大廠義隆電(2458)重訊公告,今日今日已經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出敦泰(3545)侵害專利權的告訴,主要是敦泰用於單一電競筆電中的觸控板(Touchpad)模組涉及侵犯義隆電專利。義隆電已要求停止侵害專利權行為和請損害賠償。
在輔導企業進行營業祕密保護的教育訓練時,常發現:營業祕密外洩的風險還真的蠻高!簡單舉例,筆者常常會問:「現在,請各位想像就坐在自己辦公桌前,然後,隨手拿一份文件到面前,問問自己:『這是我們公司的營業祕密嗎?』」若完全回答不出來或沒把握,那麼,我會接著提點:「如果您都不清楚公司的營業祕密是什麼,那簽訂保密條款有用嗎?工作規則就算有制訂員工的保密義務,似乎也沒多大意義?」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日電)法務部今天表示,調查局、警政署自1日起,把扣押「雲端證據」透過上鏈至「司法聯盟鏈共同驗證平台」進行數位證據雜湊值(如同數位指紋)存證,以確保證據真實性及同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