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欣桃公司),曾官拜中將的前董事長孫玦新,與前任前常務董事兼總經理邱希庚涉嫌指示會計人員,簽發「公關費」、「交際費」等,不實核銷,侵占欣桃公司資產新台幣736萬元。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考量本案被告孫玦新已與欣桃公司和解並返還不法所得,改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前國防部常務次長、中將孫玦新退役後由退輔會派任欣桃天然氣董事長,但他卻與時任總經理邱西庚等人合謀,以購買禮券等形式詐領「交際費」「公關費」逾736萬元,被依《證券交易法》罪起訴。他一審不認錯,強調錢都用在公務,遭桃園地院判4年,孫上訴二審後認罪,高院認為他及時悔悟並與欣桃和解,引用《刑法》「情堪憫恕」條款減刑,今天改判2年並諭知緩刑5年。可上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4日電)欣桃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孫玦新涉侵占欣桃資產新台幣736萬元,一審判刑4年。高院考量,本件已與欣桃公司和解並返還不法所得,今天改判孫玦新2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