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23日電)前台聯立委羅志明被控遭中共解放軍吸收,並涉嫌引介台灣退役軍官赴中接受落地招待,一、二審均認定羅志明罪嫌不足,判決無罪,日前最高法院駁回檢察官上訴,羅志明無罪確定。
前台聯黨立委羅志明被控遭中共解放軍吸收,協助陸方發展組織,被依違反國安法等罪起訴,一、二審均判羅志明無罪,日前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羅確定無罪。另,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一審判5月得易科罰金,二審改判無罪,最
前立委羅志明和海軍退役少將夏復翔被控遭中共吸收,從2013年起陸續招待48名退將赴中國旅遊13次,多名退將更頻繁接受招待,由中共伺機洗腦「武統台灣」、「一國兩制」概念。檢方將兩人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起訴,羅志明一審無罪、夏復翔被判5月,二審兩人全部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羅志明部分,他獲判無罪定讞,但夏復翔部分則被發回更審。
前立委羅志明、海軍退將夏復翔2013年起分受中共統戰或軍方指示,至2018年11月止的5年內,共帶了200多人次的退將到中國接受落地招待,2人皆已涉犯國安法遭到調查,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儘管判決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到最高法院審理中,因此延長2人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