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罰鍰預算連續3年超收上億元,多名縣議員質疑超收款項用在何處?並直言,警方有錢卻不建置「違規簡訊系統」,讓民眾連續受罰;對此,縣警局長戴台捷稱,人力不足是主因。
國民黨立委徐巧芯昨(12)日踢爆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稱「手機訊號分析青鳥運動」資料出自中華電信子公司是方電訊,今(13)...
記者陳逸潔、楊晉/台中報導 台中豐原中山路一處雙黃線巷道,路邊畫設機車停車格,偏偏路幅狹小,導致機車族一不小心跨越雙黃線遭檢舉,另一處挨轟「陷阱」的路口位於圓環東路,內側車道
高雄分署透過跨域合作模式,成功查封2輛交通違規霸王車!陳姓商人與廖姓車主分別積欠近50萬元及逾50萬元的勞健保費、交通違規罰鍰及稅費等,高雄分署與高雄市稅捐稽徵處、高雄市區監理所註銷號牌查緝小組攜手合作,於本月21日及23日查封兩人名下車輛,有效遏止積欠大量費用的歪風,捍衛用路人權益及行車安全!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市大里區今(13)日發生一起嚴重車禍,70歲張姓男子駕駛曳引車行經中投公路下方,違規右轉東興路口,導致慢車道一輛機車,來不及煞車迎面撞上,機
[NOWnews今日新聞]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規範,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
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總統令發布,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或停車、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等5項違規,仍開放民眾檢舉;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併排臨時停車等8項交通微罪,則取消納入檢舉項目,但遭警方取締仍會依法開罰。交通部表示,實施日期將報行政院核定,目標在6月30日正式上路。
[周刊王CTWANT] 警方表示,清水警分局昨日晚間10時許獲報,事發地點鄰近靜宜大學商圈,發生交通事故,常女違規過馬路被邱男騎乘的機車衝撞,導致2人倒地受傷,員警到場後,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所幸皆無大礙,經酒測,邱男酒測值為0,後續常女被警方依《道交條例》第78條1項3款「不依規定擅...
[周刊王CTWANT] 徐巧芯在臉書表示,「是你嗎?義川天兵再度闖紅燈違規左轉?」,民進黨秘書長林右昌針對她12日的質詢,質疑5/27民進黨是否有開主管會議導致下午王義川脫口「監控人民」案件,不斷跳針、不願正面回應,甚至反問她為什麼會知道,質疑她是否「監控民進黨」。她說,「這種說法,...
(記者杜大澂/綜合報導)去(2023)年5月台南一名3歲女童遭撞死,點燃民眾對「行人地獄」的怒火,也催生《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迅速三讀通過。但一年過去了,根據交通部最新統計,今年第一季行人
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針對交通部提10項罰款在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調整微對行人安全構成較大威脅的4個違規項目可以檢舉。4個違規項目納入檢舉清單包含:騎機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心障礙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但騎樓除外、逆向停車,其餘都不開放,該條例修正預計6月上路。新北市人口數眾多,未來也將針對「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進行調整。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指出,新北一年檢舉量最多的是「在交岔路口10...
[NOWnews今日新聞]國民黨立委徐巧芯近日槓上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繼昨天踢爆王稱「手機訊號分析青鳥運動」資料出自中華電子公司後,徐巧芯今天再秀出民眾檢舉影片,直指王義川在6月11日下午1點左...
為洗刷「行人地獄」污名,交通部今(6/11)重新預告「道路交通規則」等法規的修正草案,將規定高風險駕駛人需按違規程度分級恢復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短期駕照,並統一律定須有6年觀察期,預計今年7月完成修正,宣導3個月後施行。
...車子,也有台紅色大貨車用babyshark當成喇叭聲。原來這些大貨車是加裝氣壓馬達,再用電腦控制播出音調,只要按下按鈕,就能發出歌曲喇叭聲。 不過有網友指出,其實這種喇叭,在國外的網路平台上也有在販售,一組居然要價近萬元,可是在國外合法,在台灣就得挨罰,這些貨車改裝喇叭,發出不符合規定的音調,已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可以開罰1800元罰鍰,喇叭或噪音器物等改裝品也會被沒收,千萬不要因為一時有趣好玩,以身試法。 東森新聞關心您 違法行為,請勿模仿
▲南投警分局「行人優先」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及未停車再開違規態樣。(圖:南投警分局提供) 為確保行人安全、降低行人死傷事故,南投警分局十一日起實施全縣同步「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針對南投...與作為。 南投警分局提醒大家,路口停讓係為共同守護行人安全,如不依規定停讓行人,汽機車可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不依規定停讓者,汽機車可處六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NOWnews今日新聞]有民眾在網路流傳自6月1號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從6月20日開始等待紅燈時,超出白色禁止越線處900元罰金、紅燈右轉罰5400元、闖紅燈調為3...
事實查核報告#3042 網傳「6月交通新制,紅燈右轉罰5400元、闖紅燈由1800-3600元,調為3600-7200元」、「取締行人違規,不走斑馬線,一律罰1800元」? 發布日期/2024年5月31日 經查:【報告將隨時更新 2024/5/31版】 交通規定一向是民生關注議題,網路近期流傳一段訊息稱,6月交通違規開罰新制,這是真的嗎? 一、交通部表示,6月1日起,並無交通新制。 二、網傳內容拼貼兩則舊謠言,此類謠言每年會不定期在網路重新流傳。 三、傳言所提的違規罰鍰,金額多有錯誤。 依據現行道路法規...
屏東縣議會6日開議,縣議員曾義雄、許展維、陳揚都針對警察局交通罰鍰預算連3年超收上億元一事進行質詢,曾怒斥警方「精準的執法把人民當提款機」,許則稱不見警方把超收款項用在改善交通安全的設備上,陳也質疑警方年年超收卻遲遲不建置「違規簡訊系統」,讓民眾連續受處罰。
...巡守效能,維護民眾行的安全。 經統計自113年1月迄今,中和警已取締大型車違規共827件,其中包括超載9件、滲漏飛散5件、號牌污穢326件、超速8件、闖紅燈9件、無照駕車1件、違反管制規定93件、爭道行駛10件、其他交通違規366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罰鍰金額計算,總計裁處金額高達70餘萬元。 中和警分局分析,轄內機動車輛約32萬餘輛,而中和地區道路路幅較小、容車空間稍嫌不足,尤其目前轄內尚有捷運萬大線工程施工,形成多處交通瓶頸,大型車輛於轄內行駛易造成交通...
交通部針對今(113)年1至3月行人事故分析,行人死亡事故中69%為遭汽車碰撞,年齡層以高齡者占73.1%最多,主要肇因為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桃園市警察局統計本年1至5月行人事故雖較去年減少,但為再降低行人事故,友善行人交通環境,6月持續推動交通大執法,以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 交通警察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通過「海洋保育法」初審,全案審竣且毋須經朝野協商,明定主管可劃設海洋庇護區,並且區分為核心區、緩衝區、永續利用區層次管理,未來行為人、海陸域交通工具駕駛人或船長進入海洋庇護區,最高可罰新台幣50萬元,海委會應設審議會劃定海洋庇護區。
王義川「手機監控」風波持續延燒,又被民眾檢舉一天內二度違規闖紅燈;徐巧芯今在其社群平台放上王義川6月11日連續兩次違規闖紅燈的影片,狠酸「是你嗎?義川天兵再度闖紅燈違規左轉」。
日前有網友在爆料公社貼文表示,他將車子停在沒畫紅線的地方,卻被開罰單還在文中附上照片,從照片中可以看到他的車子停在紅線外,他認為貴單位紅線已畫,而他的基本認知『停車於紅線外並不違法』,可是一接到紅單,覺得受騙,質問施工單位有沒有怠惰?檢舉單位有沒有趁機?無法理解台灣政府還有這種斂財事項。
[周刊王CTWANT] 判決書指出,吳男於去年1月1日、8日、9日、13日、14日、16日、17日、18日,因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行駛道路手持使用手機、紅燈右轉、闖紅燈、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遭檢舉後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34張罰單。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罰單均為同一民眾短時間惡...
...及行人養成「停讓」及「尊重」習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等5項易肇事之重大違規加強執法,搭配6月1日啟用之20處科技執法降低行人事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最高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第1次未禮讓行人者處罰1,200元,惟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道安...
...及行人養成「停讓」及「尊重」習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車不讓人及行人違規等5項易肇事之重大違規加強執法,搭配6月1日啟用之20處科技執法降低行人事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最高處新臺幣6,000元罰鍰,機車駕駛人第1次未禮讓行人者處罰1,200元,惟1年內有2次以上未停讓行人者,也加重處罰至6,000元,並違規記點3點及道安...
近期網路上流傳一則訊息「6月1日開始取締行人違規,只要不走斑馬線,一律開罰1800元」,對此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表示,傳言指稱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罰鍰金額錯誤,且相關罰則也非今(113)年6月1日才施行之新規定,因此為「錯誤」訊息。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說明,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及道路交
[NOWnews今日新聞]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路牌因不明原因落地,巡邏員警1日晚間9時左右發現路牌棄置於路口,通報1999,工務局養工處人員獲報,隨即由廠商派員將路牌載運回該處鳳山隊,不過,因路牌...
即時中心/梁博超報導一輛公車在本月29日下午2時51分許,行經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時,疑似為了「搶快」,竟直接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左轉進入基隆路一段;公車司機違規行為全被民眾的行車紀錄器拍下,向警方檢舉。台北市警局松山分局表示,在接獲檢舉後,將依違規事實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規定舉發該名公車司機;同時也呼籲民眾在駕駛車輛時,應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