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化遺產「長崎及天草地區隱匿基督徒相關遺產」是由分布在6市2町的共12件資產所構成。其中,唯一位在長崎縣以外的是熊本縣天草市的崎津聚落。禁教期間,佛教、神道和基督教在此地共存
隨著台海局勢的緊張,關於中國大陸是否會在520後舉行對台軍演的問題引發關注。國安局長蔡明彥5月1日指出,從6月到11月是中國例行軍演的季節,將關注中國是否會以此為藉口進一步加強對台壓力。蔡明彥還強調,今年共軍首次在台海周邊進行了夜間戰備巡航,並進行了3次實施,同時還引入了空中加油機以延長空中武力持續時間。此外,聯合戰備巡航還開始動用其他軍艦,包括登陸艦和掃雷艦,這些新的舉動值得引起重視。
...半導體供應鏈自給自足能力不足的問題。 為補足當前的半導體缺口,日本政府對半導體素材、基板、裝置等廠商都進行大規模補助,目的就是要提升日本在世界半導體產業的地位。此外,半導體大廠也紛紛啟動新一輪的投資,《東洋經濟》指出,整個日本列島主要半導體廠的投資,含政府補貼在內,總計超過10兆日圓。 2021年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宣布,透過官民合作對半導體產業進行至少1兆4000億圓的投資,並基於《經濟安全保障法》之規定對產業進行補助,對象不僅包含JASM,以及鎧俠(...
世界文化遺產「長崎與天草地區的隱匿基督徒相關遺產」包含了五島列島上的四個聚落和聚落遺址。其中,「野崎島的聚落遺址」自1966年的集體遷徙而成為廢村,一度變成無人島,但現在以「祈禱
...岸田首相重申日本毫不動搖地致力於從根本上加強自身國防能力和作用,並按照條約加強與美國的密切協調。拜登總統也重申第五條適用於尖閣列島。我們重申我們強烈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PRC)任何透過武力或脅迫,包括透過尋求破壞日本對尖閣列島的長期與和平管理的行動而單方面改變東中國海現狀的企圖。我們歡迎在包括西南群島在內的地區優化同盟部隊態勢以加強美日威懾和響應能力的進展,我們確認進一步推動這項倡議的重要性。 …… 我們強調所有各方推動暢通的溝通管道和務實...
荷蘭一直以來都有「歐洲花園」的美名,除了最有名的鬱金香之外,春天還能欣賞到水仙和風信子等花卉,以及蘋果和梨子等果樹開花。不過你知道嗎,這個低地國也可以欣賞櫻花!?當地的櫻花大約在3月中到4月初登場,花期很短,通常只有兩週,在不少城市都可以看到,其中特別是阿姆斯特丹及其近郊,盛開的櫻花甚至多達850棵,令人印象深刻,每到櫻花季不但舉辦花間祭,更是成為熱門的打卡地點~~
...但日本之此項義務,僅止於本條約對個別聯盟國(編者註:美國參院在1952年3月20日批准)首次生效日起 3 年內有效。若日本與任一國家簽訂和平協議或戰爭請求協議,並賦予該國優於本條約所定之條款,此優惠待遇應自動擴及本條約所有簽署國...條,日本國業已放棄對於臺灣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 由《中日和約》第二條得知,日本國放棄台灣及澎湖列島的領土主權是依據《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項與第 26 條的規定而來,同時並無任何字句明確提及台澎主權移交之對象...
遠藤周作在1966年出版了小說《沉默》,內容是關於神的存在、棄教者的心理、西洋和日本在思想上的斷裂等,觸及到基督教信仰的根源性問題,堪稱是不朽名作。這部小說被翻譯成13種語言,至
...我們還不是。要成為一個正式的國家還有很多待努力的地方,李總統卸任後曾指出方向說出:「國家正常化」。 由1952年簽訂的《中日和約》第二條得知,日本國放棄台灣及澎湖列島的領土主權是依據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第二條(b)項的規定而來。同時,條約中無任何字句明確提及台、澎主權從日本移交給誰?也就是並未確定台灣地位的最終歸屬。 再說,根據《舊金山和約》第 26 條規定,在《舊金山和約》生效後,任何與日本簽署之雙邊條約,包含《中日和約》在內的...
有一座島,即使在明治時代廢除禁教令之後,島上村民沒有回歸天主教會,而是持續守護代代相傳的基督徒信仰,他們是「隱匿基督徒」的後裔。我聽說已流傳400年以上的「祈禱」(Oratio)
...中文,自2021年2月中國開始執行《海警法》是一個關鍵點。長尾賢分析,該法實施後,中國可以隨時根據其意願,從海警層面將情況升級至軍事層面,因為根據該法,海警部門受中央軍委指揮。他以在尖閣列島(釣魚島)周圍的活動為例向記者解釋,2011年,進入日本接連區或該島周圍領海的中國海警和其他船隻數量為12艘,但根據日本官方數據,自2019年以來,每年數量已超過1000艘。 長尾賢告訴記者,依據日本經驗,中國在台海周圍海域擴大控制區域是一種長期趨勢:「我可以...
國防部今天(3/21)晚間表示,自19時30分起,陸續偵獲中共蘇愷-30、運-8及無人機等各型主、輔戰機計20架次出海活動,其中9架次逾越海峽中線及其延伸線,進入我北、中部及西南空域,配合共艦執行「聯合戰備警巡」。國軍運用聯合情監偵手段嚴密警戒,並檢派任務機、艦與岸置飛彈系統適切應處。
...由中華民國代表同盟國進行軍事「接收代管」;至於二戰在國際法上的「正式結束」是指《舊金山和約》的簽署。該條約於1951年9月8日在美國舊金山簽署,由49個國家和地區參加。《舊金山和約》的內容和台灣有關的主要內容包括: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列島、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伊豆群島、火山列島、沖繩群島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原和要求。日本放棄對中國東北四省、台灣、澎湖列島的一切權利、權原和要求;不過條約中,並沒有「明確指出台灣應歸屬於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