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法》去年8月施行調解新制以來,首件上訴調解成功案例出爐。一名建商被北區國稅局課徵所得稅加補稅達1300萬元,雙方對簿公堂,有意思的是,本案受命法官張國勳正巧在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擔任廳長時,引進並催生該制度,他今天親自出馬說服兩造各退一步,建商估省下200多萬,國稅局也同意結案後握手言和,全案正式落幕。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最高行政法院創下行政訴訟法引進調解新制以來,首件行政訴訟上訴事件成功調解案例,建設公司女董座因不動產交易被北區國稅局認未申報繳納綜合所得稅,裁處補稅與罰鍰1412萬餘元,經受命法官張國勳行調解程序,雙方各退一步,減少200餘萬元後今(27)日調解成立。 最高行政法院表示,這是公法上替代裁判紛爭解決新制的重要里程碑,期...
去(2023)年8月,行政訴訟法引進調解機制,如今派上用場!1名建商遭北區國稅局課徵所得稅及相關罰鍰,超過1300萬元,他不滿提告,全案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後,法官透過新制安排調解,建議原來的罰鍰金額下調,從原來以0.5倍開罰,降低到0.27倍,雙方都同意,昨(27)日調解成立,也創下行政訴訟上訴事件,首起調解成功案件,北區國稅局也回應,只要裁罰在3倍以下,裁量權行使都能有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