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王CTWANT] 監察院聲明表示,立法院29日審查徐巧芯委員等17人所提「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之一及第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竟以表決方式通過2個臨時提案,要求將監察院長陳菊、監委高涌誠移送監察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監院表示遺憾與憂心。監院指出,此一動作忽略了院際...
[Newtalk新聞] 立法院今(30)日召開院會,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賦予電子簽章法律效力,並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具有「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 現行《電子簽章法》自2002年通過施行,本次修正是超過20年來的首次修法,為與時俱進,因應全球數位轉型趨勢、數位經濟與數位服務快速發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5日初審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明定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的功能等同實體文件及簽章,確認電子簽章的法律效力,並明定...
立法院今(30日)上午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案,數位部表示,未來符合一定條件下,可承認國際憑證機構簽發的憑證效力,跨境貿易也可用電子簽章簽契約,盼擴大電子簽章普及與運用。
[NOWnews今日新聞]立法院預計今(2)日針對環島高鐵與花東快草案進行協商,卻在下午臨時宣布取消,傳是民進黨團不願出席,對此黨團總召柯建銘召開記者會,說明兩案需更多時間,認為應擇期協商,卻被扣上阻...
...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明定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電子簽章,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得僅因其電子形式而否認其法律效力。 現行「電子簽章法」實施已逾20年未修正,為因應全球數位轉型趨勢、數位經濟與數位服務快速發展,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立法院長韓國瑜宣讀審查結果:『(原音)決議,電子簽章法,修正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數位簽章為電子簽章的一種類型,使電子簽章與數位簽章關係明確化,而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符合規定者,在功能上等同於...
立法院昨通過決議凍漲電價,經濟部表示,目前電價審議是依2015年立法院決議訂定電價公式,且後續已寫入法律,並依照《電業法49條》辦理,經濟部尊重國會的決議;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經濟部強調是依法行事,立法院用決議方式取代法律,這是推翻過去的修法,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立法院上月30日表決通過電價凍漲案,經濟部以《電業法》規定為由,不配合凍漲,國民黨團總召傅萁揚言凍審經濟部員工薪資以外的預算,並要將《電業法》49條修正草案在本周就逕付二讀,由立法院決定是不是凍漲;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電價屬於行政機關權力,立法權不能超越行政權,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行政院會2日也將通過「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追加預算案」,撥補台電1000億。
[周刊王CTWANT] 回顧立法過程,行政院院會2月29日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電子簽章法,內容重點有七:首先,電子文件與電子簽章,只要符合此法規定,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可因電子形式而撇清其法律效力。第二,此法明定數位簽章...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國民黨提案要求停止調漲電價,經過一個月協商期,藍綠甲動備戰!經過一個早上激烈的朝野協商,雙方沒取得共識,下午經過院會"兩次"投票表決,藍白以人數優勢通過提案,決議停止電價調漲。但經濟部發新聞稿強調,尊重國會決議,仍需依法遵守電價審議結果。
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賦予電子簽章具法律效力,可「推定」為本人親自簽名或蓋章的效力。然而,民進黨立委吳沛憶卻指出,為
立法院今(30日)決議通過國民黨團提案「凍漲電價」;對此,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表達遺憾,但此次電價調整依《電業法》等法律完成相關審議機制,政府依法遵守電價審議結果並予執行,而政府及各部門將會持續積極透過各項政策手段,將電價調整對國人影響降至最低。
立法院會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指出,為落實與推動道路以人為本的相關工作,中央與地方政府用最嚴肅態度,面對及處理行人安全所面臨的問題,加速建置人行安全通行路網...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內政部長林右昌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順利完成立法作業。對此,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有感而發地說,「下了車,我們都是行人」,並指出這是台灣打造行人交通安全的專法,未來他也會持續在立院,監督各項交通工程、預算經費和交通教育的落實。 洪申翰表示,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要求中央及地方制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與改善計畫,地方政府若查出有妨礙行人通行固定設施,應令限期改善,違者最高可罰15萬罰鍰。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明確規範中央和地方,應制定行人交通安全推動及改善計畫。其中罰則方面,地方政府如果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改善、拆除者,可開罰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翁子竣/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內政部長林右昌說,本條例為落實與推動道路以人為本的相關工作,中央與地方政府齊心協力,用最嚴肅態度來面對及處理行人安全所面臨的問題,以加速建置人行安全通行路網,持續邁向2030年達成減少行人死亡率50%,2050年達成「行人零死亡」的願景。 林右昌感謝朝野黨團支持,並...
[NOWnews今日新聞]立法院昨表決大戰,藍白聯手通過立院決議案,建請台電立即停止調漲電價,並要求行政院責成相關部會,即刻檢討現行能源政策,但決議案效力不如法律案,依《電業法》規定,電價要由審議會通...
[FTNN新聞網]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立法院今(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未來地方政府若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將要求限期改善,違者可開...
立法院16日上午舉行院會,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圖為立法院長韓國瑜(右)敲下議事槌。 中央社記者鄭清元攝 113年4月16日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4/29)審查通過行政院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包括10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若順利三讀通過,預計最快今年6月生效實行。對此,計程車駕駛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感謝立委們能考慮到職業駕駛在營業行為上的無奈與困難。
今(16日)上午,立法院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條例》,未來中央和地方,都需要提出「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計畫」和「改善計畫」落實交通工程改善,而且依法每4年都要進行計畫檢討。對此,民進黨立委洪申翰等人,針對行人交通安全設施設置條例三讀通過發表感言,並持續監督各專責機關落實政策與法令。
民進黨今(4/17)舉行中常會,會後黨發言人吳崢轉述,黨主席賴清德表示,昨天,由行政院提出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正式三讀,黨團在這之中也扮演重要角色,納入許多跨黨派的意見。這是新屆國會首部通過的法律,規範行人更安全的空間,也象徵在民生福祉的議題上,不分黨派有許多合作的空間。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條文明定,建築物騎樓及無遮簷人行道地平面,未與鄰接地平面齊平者,由地方主管機關指定路段統一重修。圖為新北市板橋區一處騎樓與鄰接地平面有階梯落差。
國民黨黨團總召傅崐萁今(1)日上午10時於黨團記者室召開「政府拒絕、凍漲電價、絕對傲慢!官逼民反!」記者會,傅崐萁強調,民進黨執意把民意當成耳邊風,國民黨團宣布將考慮對經濟部今年除了員工薪資及必要項目以外的預算審查全數凍結,並在本周五院會將「電業法49條」修正案逕付二讀,將權力收歸民意並交由立法院監督。
賴清德強調,這是新屆國會首部通過的法律,規範行人更安全的空間,也象徵在民生福祉的議題上,不分黨派有許多合作的空間...
生活中心/陳堯棋 胡崇恩 台北報導今天(1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未來法案上路後,地方政府如果查有妨礙行人通行的固定設施,未在期限內改善、拆除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未來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法律效力可等同實體文件!逾20年未修的電子簽章法,30日在立法院會三讀通過,明定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電子簽章,功能上等同實體文件及簽章,不得因其電子形式否認法律效力。被問到政府適用《電子簽章法》的狀況,數位部長唐鳳表示,中央部會有望1年內都適用。 ##電子簽名等同實體 電子簽章是指依附於電子...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條文明定,地方主管機關應訂定道路一定寬度人行道分年分期建設計畫,報請中央核定後優先實施改善,至少每4年檢討修正一次。圖為新北市板橋區一處人行道上設有變電箱設施。
立法院會16日三讀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地方主管機關需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計劃,包含人行道增設、拓寬或改善,人行道障礙排除、公告設置及實施行人友善區等。圖為新北市板橋區一處人行道上台電相關設施占去人行道一半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