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廣告不實 公平會開罰

工商時報【記者譚淑珍╱台北報導】 台灣三星公司在台銷售的Samsung GALAXY Y DUOS GT-S6102手機,在網站及型錄廣告上刊載有「閃光燈」、「自動對焦」等,結果,既沒有閃光燈,也不具有自動對焦功能,被公平會認定為廣告不實,並處以新台幣30萬元罰鍰。 在公平會因廣告虛偽不實而開罰的案例中,多半是語意不明,至少,也都有可解釋的空間,例如,之前汽車耗油量的廣告不實被罰的案例中,業者所宣稱的耗能數據是「真實」,只是在實驗室裡的測試的數據,非實際行車的耗能量。 過去還有一家排骨便當店因為用了「50年老店」,其實是用了「50年老店」舊東家的配方,是在1999年取得配分、2002年才開店,也被公平會認定為是不實廣告,雖然,不是50年老店,至少,用的是50年老店的配方。 台灣三星,公平會指出,是明顯的不實。三星的Samsung GALAXY Y DUOS GT-S6102手機,不但是在網站產品規格上載明有「閃光燈」、「自動對焦」外,2012年4月、5月在「星潮誌」上更刊載「300萬畫素/AF自動對焦」。也在神腦國際的DM上刊載「300萬畫素自動對焦相機」等。 但是,公平會經過實際調查發現,這款手機不但沒有閃光燈,更不具有自動對焦功能,是很明顯的「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