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蘋果設計早就有了 普通得很! 蘋果:那之前怎沒看你用過?

三星證人表示,三星的產品設計是根據「先前技術(prior art)」,沒有抄襲蘋果。

三星表示,其智慧手機和平板電腦並非根據蘋果的iPhone和iPad,而是參照許多產品以及自家一些專利而來。

三星證人Clifton Forlines在加州法院出庭作證,諸如觸控螢幕、縮放、拖曳圖示等手持設備使用到的技術,早在iPhone或iPad問世前就遍佈行動設備市場了。

三星不只捍衛自己沒有抄襲蘋果專利設計,甚至還試圖扭轉大局,反過來指控蘋果抄襲三星專利。

工程專家、哈佛大學教授Woodward Yang舉證,蘋果iPhone侵犯三星3種專利:
照片書籤功能、夾帶照片發送電子郵件功能、其他任務運作時仍可播放背景音樂的功能。

此外,iPad也侵犯三星發送照片郵件的專利。

但在蘋果律師交互詰問時,Yang不得不承認他沒有證據證明蘋果先前已知悉這些專利,以及三星65款智慧手機均沒有使用過這3種功能。

其他三星證人舉證,平板電腦自1990年代起就開始發展了。

其中一位證人、以色列IT諮商工司創辦人Itay Sherman提出惠普TC1000平板電腦為證,該平板電腦2002年問世,且設計與蘋果iPad的一項設計專利「幾乎一模一樣」。

Sherman表示,諸如平板顯示器、揚聲器安置位置、邊框圓角等這些功能的設計專利「非常實用」,蘋果根本沒有這些專利權,在專利法中這是以「易見性」作為立論。

但在交互詰問中,蘋果律師Rachel Krevans 則提出6款三星智慧手機,全數都在2007年iPhone上市後才推出,且造型和尺寸都與iPhone不同。

接著他表示,倘若蘋果的設計這麼「實用」且顯而易見,那這樣的設計應該是全體智慧手機設計典型,為何三星當初又沒有採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