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貿試驗區 金融開放在列

(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政府網今天下午公布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其中涉6大服務業類別開放,包含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以及社會服務等領域共18項。

這份文件案號為:國發〔2013〕38號,全稱為「關於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就上海自貿區29日正式掛牌前夕,大陸國務院公布總體方案,也標誌著「習李體制」的改革首發正式啟動。

此前外界盛傳,金融領域的創新,將不在29日當天才公布的實行細則中,不過,總體方案附件中,詳細列出了金融領域的開放包括銀行服務、專業健康醫療保險以及融資租賃。

總體方案明訂,上海自貿區主要任務和措施明確尤其要「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包括「可在試驗區內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創造條件進行先行先試」,都明確寫在總體方案中。

不過,先行先試是否代表包括利率市場化以及人民幣資本帳可兌換有明確的時間表,仍有待29日實行細則出爐才有明確答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專業服務領域的開放中,附件明訂律師服務業的開放要探索「中國律師事務所與外國(港澳台地區)律師事務所業務合作的方式和機制」,法律服務明定對台灣開放,具體辦法如律師資格的認證等仍有待實行細則進一步確立。1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