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聯合抽驗 確保中秋食品衛生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截至9月13日,各縣市衛生局針對中秋節應景食品共抽驗655件,共15件不合格,不合格率2.3%。針對不合格產品除立即勒令販賣商下架不得販售外,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及22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300萬元的罰鍰。

食品藥物管理署建議民眾在選購中秋節食品時,應注意散裝食品產地、品名、存放環境及保存條件(冷凍-18℃以下,冷藏0~7℃);包裝食品的成份原料及製造廠商及食用期限等。食材經開封後,應儘早食用完畢,避免變質,確保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