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鑽換真鑽 假貴婦遭判2年2月

去年百貨公司週年慶,台北市傳出有多家知名品牌珠寶專櫃,被一名假貴婦、邱姓女子,以假鑽飾掉包的詐騙案。台北地院審理後,以詐欺取財、竊盜等罪,合併判處嫌犯兩年兩個月。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現年三十五歲、有詐欺前科的邱姓女子,從去年十一月中旬開始,趁著台北市各大百貨公司週年慶人潮眾多期間,提著名牌包、帶著市價差不多三百五十元左右的珠寶,到百貨裡的知名珠寶品牌專櫃逛街。她一進店內會先向櫃員指定要挑選一克拉鑽飾或是珠寶,趁櫃員取出真鑽墜供她挑選、而且沒有注意的空檔之際將真假鑽掉包,得手總價值上百萬的三顆真鑽飾。隔幾天邱姓女子又到化妝品專櫃偷粉餅,終於被業者發現報警逮人。

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邱姓女子坦承犯行。法院認定她犯下三次詐欺取財罪以及一次竊盜罪。審酌她是累犯,但年輕力壯卻不思以正途取財,因此合併判她兩年兩個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