偕女去旅館 前立委:上廁所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7日電)周姓女子疑與前立委李顯榮上汽車旅館偷歡,遭李妻控告妨害家庭。板橋地院今天下午開庭,李顯榮強調是周女拉肚子,才載她到旅館「上廁所」。

李顯榮去年間疑與周女過從甚密,遭周女丈夫委託徵信業者跟監,去年5月2日下午5時許抓到李顯榮與周女在新北市三重區一間汽車旅館內共處一室,並扣得兩人用過的衛生紙,控告兩人妨害家庭,事後和解撤告。

不過,李顯榮妻子被傳喚作證獲悉此事後,憤而提告,在檢方偵查期間又對李撤告,周女則遭依通姦罪嫌起訴。

板橋地方法院今天開庭,法官詢問李妻是否願談和解,李妻委由律師表示,周女為人師表,應勇於認錯,若不認罪就告到底;周女則說願道歉,但不認罪;李顯榮以證人身分應訊時,不斷請求法官再給機會談和解,並盼雙方律師居中協調,「事情沒那麼嚴重」。

對公訴檢察官詢問為何偕周女上汽車旅館,李顯榮證稱,當天開車載周女辦公事,回程時周女喊肚子痛,才連忙載他去旅館上廁所。

檢察官質問「為何不去餐廳或超商借廁所」,李回應當時下交流道的路上沒餐廳,才去旅館,並再三強調,兩人只在房裡上廁所,無性行為。

法院今天同時傳喚周女丈夫出庭,但周女丈夫請假未到,表示怕遭媒體騷擾,並指出媒體的報導,造成他與子女承受極大壓力,盼法官別公開審理。

公訴檢察官認為李顯榮的證詞與周女丈夫供述不一,向法院聲請傳喚周女丈夫與李男對質。法官庭後諭知,基於周女丈夫的陳述,下次庭期將另行通知。10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