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增值利益納入RBC 再等等

工商時報【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爭取增加淨值、降低增資風險,壽險業「底牌」盡出,壽險公會理監事會昨(6)日討論,壽險業投資債券的未實現利益是否可有80%計入風險資本額(RBC)的自有資本,但最後因半數公司反對,此提案被「保留」。 這項提案主要是由南山人壽、富邦人壽等擁有較大債券增值利益的公司提案,主要是目前RBC計算自有資本時,「備供出售」項下的股票未實現獲利可80%計入自有資本,虧損則是100%認列,但股票有暫行措施,可以半年均價計算RBC。壽險業者主張,目前歐債風暴未解,美國可能有財政懸崖,再加上國內股市波動劇烈,壽險公司淨值也跟著上下波動,進一步影響資本適足率,大股東也就必須面臨增資。 由於股票未實現損益可計入RBC,南山及富邦人壽即主張,備供出售項下的債券評價損益,也應允許未實現利益80%計入自有資本,未實現損失則100%認列。 提案業者指出,主要是前一波全球競相降息,債券價格飆漲,壽險業放在備供出售項下近4兆元的金融資產,大半以上是債券部位,未實現利益可能高達2,000億元以上,希望在計算RBC時能放入自有資本,提高資本適足率。 但也有多家壽險公司反對提案,認為利率走勢不明,也許明年升息,則目前債券未實現利益,可能轉為大幅評價損失,更造成RBC波動;由於此案反對公司較多,最後壽險公會理監事會決定「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