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女友還伸手要錢 軟飯毒蟲拘役110天

新北市五股區有一名毒蟲,多次伸手向同居女友要錢買毒,還常常對女友電擊、打耳光、塞石頭凌虐女友。他的女友不堪負荷而逃離,卻遭毒蟲恐嚇、追殺,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毒蟲拘役一百一十天。

(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38歲的劉姓男子因長期對同居女友施暴,甚至要求女方拿錢供他買毒品吸食。女友受不了,多次提出分手要求,並主動給付分手費十萬,要求劉姓男子搬走。劉姓男子搬走五天又擅自返回,並要求女友讓他繼續住下去。女友不願再忍因而離家,劉姓男子不但傳簡訊恐嚇,甚至還四處尋找女友。民國101年10月中,劉姓男子在台北街頭找到女友,女友打算逃跑卻慘遭劉姓男子以電擊棒電擊,更被當街賞巴掌、嘴裡塞石頭等方式凌虐。女友後來趁隙逃跑,並向路邊店家求助,劉姓男子不滿,竟在店家門前對女友動手。

台北地院審理時,劉姓男子坦承犯罪。審酌兩人為男女朋友關係,不理性解決感情問題,只因女友離開住處要求分手,就對女友言語恐嚇、並剝奪女友行動自由,實在不應該。但女友事後原諒劉姓男子,雙方達成和解,法院以兩個恐嚇與一個妨害自由罪,合併判處劉姓男子拘役110天,如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